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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保障的不仅仅是员工

    2010年6月5日 11:01:25    来源:本站原创    【

    核心提示:文章来源:价值中国网 作者:麦欣  责任编辑:六安汽配网 陶俊 http://la.qp.99114.com/ 我把员工分为两种,一种是与单位签署了劳动合同的,一种是没有与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 这样的分类办法看上去似乎有点无聊,不过,假如站在员工的角度,这

    文章来源:价值中国网 作者:麦欣  责任编辑:六安汽配网 陶俊 http://la.qp.99114.com/
      我把员工分为两种,一种是与单位签署了劳动合同的,一种是没有与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
      这样的分类办法看上去似乎有点无聊,不过,假如站在员工的角度,这种分类可不只仅是一纸合同的区别,而是意味着能否有稳定的收入、能否有较长期的工作时机、能否有社会保险的保证……因而,关于员工,这一纸合同的意义很大。
      我把不和员工签劳动合同的老板也分为两种,一种是“无所谓型”的,一种是“有所谓型”的。前者不和员工签署劳动合同,是由于他以为劳动合同和其他合同一样,签不签都无所谓。生意场上一定每笔买卖都会签书面合同,有时双方只是有一个口头商定,一笔买卖就按照谈定的条件完成了。买方只需曾经收了货,若想赖帐多数是行不通的,对方要是告到法院,法院会依据买方的收货行为确认“口头合同”的存在,并请求买方付款。这也就是说,“口头合同”也是合同,那么劳动合同也是如此,只需和员工谈好了工资,按时发放就行了。签合同,费事。不过后者不和员工签署劳动合同,缘由就有点见不得光了,其实不说大家也明白,无非是想说炒人就炒人、用人时不缴社会保险金、炒人时不付经济补偿金而已。
      先不说以前没和员工签署劳动合同的老板到底得没得到他想要的“实惠”,但从如今起,这个想法肯定是要改改的了,由于,2008年1月1日生效的《劳动合同法》不但规则了劳动合同必需以书面方式签署,而且还使不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的企业承受较为严厉的惩罚。在“假一罚十”的压力下,置信精于计算的老板们也会有所顾忌。
      ********************************【法条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树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越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那么,再回过头来看看不签劳动合同到底能有几“实惠”。
      在这里先说个名词——“事实劳动关系”,置信很多人都听说过。其实,能否签署了劳动合同并不是能否存在劳动关系的独一证明。即使未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只需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单位仍是要承当应负的义务的。
      笔者曾经遇到这么一件事。一个才17岁的乡村孩子(固然曾经参与工作了,但他真实还是个孩子),经老乡引见到一家工厂工作,厂里只是说好了每天的工钱,并没有和他签劳动合同。由于没有什么工作经历,老板又没有对他停止上岗培训,工作没几天就出了工伤事故。老板把他送到医院后就偷偷地走了,由于工厂没有给他交纳工伤保险金,所以他得不到工伤赔偿,假如老板供认他是在厂里工作时受的伤,工厂就要承当全部义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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